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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还未出狱小弟又进班房

西客站麻醉抢劫案审结
1998-12-14 来源:生活时报 记者 胡其峰 通讯员 朱继红 我有话说

本报讯日前,发生在北京西站的一起麻醉抢劫案在北京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审结,被告人胡佩银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罚金5000元。

今年4月的一个晚上,22岁的河南农民胡佩银事先将安眠药砸碎放在娃哈哈营养八宝粥内,然后在北京西客站北广场附近草坪上,以攀老乡的名义诱使旅客张某喝下八宝粥,趁其处于昏睡状态后,将其携带的财物抢走;4至6月,胡佩银又相继3次以上述方法先后抢走旅客密码箱、照相机、手包、游戏机、按摩器及衣物、人民币等。

此次胡佩银被定为抢劫罪。据介绍,使用麻醉药品与一般盗窃的区别在于盗窃是在对方知觉清楚的情况下秘密窃取,而使用麻醉药品是先令受害人丧失知觉,依据刑法第263条,为“利用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因胡佩银归案后主动交待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罪行,量刑时已对其从轻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该案被告人的兄弟胡佩金也是以同样手段进行抢劫,今年9月刚被北京铁路法院判刑。审判人员通过本报提醒人们,出门在外不要轻信他人,尤其对格外热情的人更要留神,以免受骗。

据悉,此案也是北京铁路法院自12月1日向社会公开审判后首次判决的案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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